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
中标公示
一、项目编号: HRZS(GK)2025-0353
二、项目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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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南路136号瑞昌大厦1栋1106室 | 报价:220000(元) | 91.46 |
2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玄武湖路555号万达中心14号楼2204室、2205室 | 报价:225000(元) | 90.22 |
3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友好北路12号天一大厦1号楼B栋2604室 | 报价:197500(元) | 88.8 |
4 | 需解锁 |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265号1栋17层1701室 | 报价:180000(元) | 88.17 |
5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9号汇源大厦13楼 | 报价:216000(元) | 90.28 |
6 | 需解锁 | 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号 | 报价:250000(元) | 91.2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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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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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绩效评价A组(乌鲁木齐市、阿勒泰地区、塔城地区),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因素可顺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二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二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绩效评价B组(自治区本级、和田地区、巴州),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因素可顺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三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绩效评价C组(吐鲁番市、哈密市、昌吉州),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因素可顺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4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四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四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绩效评价D组(博州、伊犁、克拉玛依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因素可顺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五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五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项目预算绩效评价E组(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日内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如遇不可抗因素可顺延),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6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六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重点绩效评价及发行审核项目标项六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专项债券发行准备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服务期为1年。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满足采购人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英武,田娟,许金荣,胡晓军,王梦尧(第1、2、3、4、5、6标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人委托了专业的采购代理机构实施本次采购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方法参照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2015]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计价格[2002]1980号的相关规定,代理费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966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代理费明细:
标项1:3300.00元
标项2:3375.00元
标项3:3000.00元
标项4:3000.00元
标项5:3240.00元
标项6:3750.00元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本级
地 址: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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