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测试验证评估中心暗室屏蔽吸波系统评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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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测试验证评估中心暗室屏蔽吸波系统评标结果公示
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测试 证评估中心暗室屏蔽吸波系统(招标编号:GN2025-06-1927)项目,于2025年04月21日09时30分,在安 有限公司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标包1: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华北电磁防护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
投标报价:人民币38550000.00元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供货期包含安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业绩: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蔽暗室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需解锁投标报价:人民币35600000.00元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供货期包含安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业绩:北京中兵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合同标包2: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华北电磁防护技术研究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所)
投标报价:人民币11200000.00元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供货期包含安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业绩:国营芜湖机械厂飞翔路厂区建设工程屏暗室项目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需解锁投标报价:人民币11430000.00元质量标准: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工期(供货期包含安装):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审业绩:北京中兵未来科技有限公司设备采购合同公示期:自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5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需解锁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需解锁。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附件:评标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八研究所测试验证评估中心暗室屏蔽吸波系统项目编号: GN2025-06-1927
标包1:
标包2: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商务标初审通 过/不通过 |
1 | 华北电磁防护技术研究所(中 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 研究所) | 38550000.00 | 通过 |
2 | 需解锁 | 35600000.00 | 通过 |
3 |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 | / | 通过 |
4 | 航天长屏科技有限公司 | 40100000.00 | 通过 |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 商务标初审通 过/不通过 |
1 | 华北电磁防护技术研究所(中国 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三研究 所) | 11200000.00 | 通过 |
2 | 需解锁 | 11430000.00 | 通过 |
3 | 上海霍莱沃电子系统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 / | 通过 |
4 | 航天长屏科技有限公司 | / | 通过 |
5 | 西安瀚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1752120.00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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