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000250207169034-06195302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市北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2472000元 ( 国库资金:2472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手术显微镜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472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注:可采购进口产品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天内完成送货上门、就位、安装、调试、培训直至验收合格。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如果投标人是投标产品制造厂家,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如果投标人是经营企业,应同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两证合一,仅需提供经营许可证)。
3.4国家和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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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