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文化产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福建
一、项目编号:[350601]DHH[DY]2025002
二、项目名称:漳州市文化产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价格
---|---|---|--- 需解锁 | 福建省漳州市九龙大道1199号广电中心 | 798,000.00元 | 漳州市文化产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总价):79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漳州市文化产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公共信息与宣传服务 | 宣传服务 | 漳州市文化产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执行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执行 | 年 | 按单一来源文件要求执行 | 798,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伟 |
|---|---|
| 评审专家: | 陈慧 、 林兆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招标代理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按以下收费标准的75%收取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小于100万(含)元人民币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或其他方式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缴纳代理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需解锁;开户银行:泉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银行账号:0000 0245 9208 0012)。②根据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漳州市文化产业电视媒体宣传服务项目:0.897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闽南日报社
地址: 漳州市胜利西路152号新闻大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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