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普洱分公司2025年政企客户业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云南
-普洱市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普洱分公司2025年政企客户业务外包项目 (招标编号:I1100000755806531001)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普洱分公司 2025 年政企客户业务外包项目,项目预估金额为 1500.00 万元 ( 含税 ) ,采用框架 + 订单的方式采购,实际结算金额将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1.2 招标内容
( 1 )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
1 )通过引入合作伙伴,解决现有非合同制政企支撑人员管理、培训赋能、薪酬发放、产品销售、考核管理等。同时,通过业务代理合作,扩大政企客户渠道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全市政企渠道的主动营销能力。
2 )根据甲方政企业务发展及客户服务需求,全面承接普洱全市内(一区九县)政企渠道各细分客户市场(行业客户、商业客户、教育及校园客户等)的市场拓展、业务发展、产品销售等相关工作,并派驻专业人员及队伍驻场,围绕业务发展、产品销售、营销组织、服务支撑等提供专业化运营、支撑及服务。
( 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选取 1 名中标人,中标份额为 100% 。
( 3 )服务期限:自 2025 年 06 月 01 日至 2026 年 05 月 31 日,或份额执行完成之日止,以先到者为准。
( 4 )服务地点:云南省普洱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 5 )服务人员数量:为本项目配备的服务人员不少于 130 人。
( 6 )服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限价如下:
服务类型 | 预估数量 | 单位 | 最高含税单价限价(元) |
---|---|---|---|
收入指标 | 主营收入 | 120000000 | 元 |
产业数字化收入 | 60200000 | 元 | 0.050 |
基础业务 | 41000000 | 元 | 0.040 |
项目收入 | 50000000 | 元 | 0.099 |
发展指标 | 产品销售积分 | 1000000 | 分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全国范围内至少具有 1 个类似(类似是指与本项目所需服务相关的业务服务外包类)项目业绩合同,且合同金额累计不少于 500 万元。
总价固定的合同为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单价固定、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的合同为框架合同,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累计金额为准。
须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内容页、签订时间页、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内容中可识别的合同执行时间(如“ XX 年度 XX 合同”)为准。框架合同还须提供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订单或结算单据须能体现与框架合同的匹配性,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单据的以结算单据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合同。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05 月 13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5 月 13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05 月 13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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