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现代农业供水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甘肃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现代农业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BGZJ- SL25 02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现代农业供水工程勘察设计已由白银市平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现代农业供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发改发 〔 2025〕 117号)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白银市平川区水利建设管理站,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发展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 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地下水超采治理与现代农业供水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批复: 平发改发〔 2025〕117号
(三) 建设规模及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加压泵站、蓄水池、供水支管、水池注水管管线等建筑物。新建调蓄水池 32座,总容积329万立方米 , 配套加压泵站 12座,进池引水管线约63.5公里,出水管线71.2公里。
(四)招标范围 : 包括工程测量、详勘、编制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工程建设期间的 现场设计技术服务、建设项目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等服务工作,成果要求各阶段勘察设计内容必须符合勘察设计任务书的有关要求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五) 工程地点 : 平川区宝积镇、共和镇、黄峤镇
(六)资金来源: 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水利发展资金、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等多渠道筹措
(七)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天
(八)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省、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九)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 1个标段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财务要求:近 3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可提供财务报表,但不作为资质审查条件);业绩要求:投标人可提供业绩,但不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
(二)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能力;
(三)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地质类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兼设计负责人,但与勘察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应专业配套完整,并提供相关专业人员资格证书;上述人员须为该单位注册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人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近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以及近3年诉讼及仲裁情况的书面声明;
(六)根据白人社函 [2020]24号文件精神,农民工工资诚信实行推送制度,不再需要另行承诺或证明,凡能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一律自动视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属于人社部门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范围的投标人无法进行投标;
(七)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八)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