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食堂厨房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4]-00308号-1-NACGZX-[2025]-03
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 -[2024]-00308号
项目名称: 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学校食堂厨房设备、心理健康室及理化生实验室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893,801.00元
最高限价(元): 893,801.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一批食堂厨房设备。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合同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开始建设,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供货地点:农安县职业教育中心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相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具备所购置货物、服务的技术要求等专业解释能力,便于沟通和解决相应的技术问题。
(3)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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