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平乐镇人民政府平乐古镇环卫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四川
一、项目编号:N5101832025000045
二、项目名称:平乐古镇环卫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需解锁 | 成都市青羊区蜀金路1号3栋11层1104号 | 9,174,900.00元 | 95.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需解锁)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07020900 | C07020900 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 | 平乐古镇环卫保洁和绿化管护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6日 | 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苗超(采购人代表) 、 辜小娟 、 姜兴群 、 黄志胜 、 蒲盛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供应商中标金额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 [2002]1980号下浮20%计取。二、因甲方原因导致中标(成交)人无法签约的情况,则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由甲方支付。 三、前述代理服务费已经包含乙方完成本合同下招标(采购)代理业务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费、差旅费、评标会务费、公证费、税金等,除此之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或中标(成交)人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评审专家的劳务费、差旅费、交通补助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川财规〔2023〕6 号)、《成都市财 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管理的通知》(成财采发〔2023〕25 号)的有关规定,由甲方支付。乙方应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将相关支付资料提交甲方。五、代理费计算基数=917.49万元x3年=2752.472万元 .六、计算公式:
计算类型为:服务招标
中标金额为:2752.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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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0:100×1.50%=15000.00元
100---500:400×0.80%=32000.00元
500---1000:500×0.45%=22500.00元
1000---2752.47:1752.47×0.25%=4381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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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结果累计得:113311.75元
按80%计算得:90649.4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9.0649万元。 收取对象: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计划备案编号 :510需解锁004882
2、 采购品目 :C07020900农业农村环境治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