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聚能能源油房壕矿井矿山救援服务谈判采购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
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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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二次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项目名称:杭锦旗聚能能源油房壕矿井矿山救援服务谈判采购项目(二次)
1.2 项目编号:SNFZ-XBKY-T2025140308
1.3 采购范围及要求:油房壕井田位于鄂尔多斯市塔然高勒矿区,东西长约19.6 公里,南北宽约6.9 公里,面积110.0749 平方公里,行政区划分隶属东胜区泊尔江海子镇。井田内可采煤层共有4 层,即 $3-1,3-2,4-1,5-1$ 煤层。井田水文地质勘查类型划分为第二类第二型,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最大涌水量 $855\mathrm{m}3/\mathrm{h}$ ,正常涌水量570m3/h。矿井为低瓦斯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最大为 $0.46\mathrm{{m}3/t}$ ,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 $4.84\mathrm{{m3/min}}$ 。开采煤层为Ⅰ类容易自燃煤层,自然发火期$3{\sim}5$ 月,煤尘具有爆炸性。矿井无冲击倾向性、无突出可能性、无地热危害。(详见技术规格书)
1.3.1 工期:365 日历天。
1.3.2 最高限价(含税):900000 元。
1.3.3 结算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三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本项目工作量为预算工作量,实际以发生工作量据实结算。
如果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三个以上(包含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将作无效标处理。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且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 资质要求:矿山救护队资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
2.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4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6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以来(2021 年4 月9 日起至今,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相同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 项,需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4.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7 17:00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杭锦旗聚能能源油房壕矿井矿山救援服务谈判采购项目(二次)谈判采购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