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勘察设计
黑龙江
望奎县 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000G250417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已由望奎县人民政府以关于 2025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批复(望政函[2025]53号)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望奎县农业农村局 。资金来源为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勘察 设计 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望奎县 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勘察设计 。
2.2 建设 地点: 后三乡正兰前三村、正兰后三村、灵山满族乡正兰后头村、县种畜场 。
2.3项目规模: 建设 4处年出栏2万头生猪代养场。
2.4 服务 周期: 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 。
2.5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勘察及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概算书及清单编制、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编制等相关技术服务所包含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以签订合同为准);
2.6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财政评审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9% 。
2. 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 8 标段划分: 不划分 。
3.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3.1本次招标 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含甲级)及以上资质 ,同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任务的能力且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
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工程 )执业证书 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负责人应为 企业 在职人员,并 为其缴纳的近 三 个月 ( 2025年1月-2025年3月 ) 社保证明 (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 。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3. 6 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 "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查询企业情况,由投标人出具承诺函,如在后期核查中发现投标人隐瞒事实,直接取消相关资格),如有违法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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