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健康证办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南京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8-NJYJ-C2025-0006
项目名称: 高淳区淳溪中心卫生院健康证办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元/人/次。
采购需求:
为提高医疗水平、降低医疗成本、实现资源共享,现拟将健康证体检服务实行社会化运营。成交供应商需承担以下服务内容:提供从业人员体检服务系统及自助取健康证设备与服务;对接南京市从业人员预约服务平台;负责体检数据上传与复核;开展血液与便检项目采集与服务;提供 DR 检查服务,必要时提供移动体检 DR 胸片车检查服务;完成体检结果主检工作;承担健康证制作与发放;以及体检材料的收集、装订与整理等工作。具体详见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产品须提供相关声明。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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