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寿县水务局延寿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侵蚀沟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0129]YTXMGL[CS]20250002
项目名称:延寿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侵蚀沟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56,092.5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寿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侵蚀沟水毁修复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 2,556,092.56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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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延寿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侵蚀沟水毁修复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56,092.56 | -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完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寿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侵蚀沟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寿县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侵蚀沟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质量员须提供相关专业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证企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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