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中心粮库水稻恒温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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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中心粮库水稻恒温库建设项目竞争性商公告(招标编号:XHCZB-2025030)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
一、招标条件
本汉阴县中心粮库水稻恒温库建设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5.314535万元,招标人为汉阴县粮食储备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在中心粮库提升改造 4000立方稻谷储藏恒温库。2、在中心粮库2号库和3号库之间搭建钢结构仓间罩棚。进一步提升公司稻米收储能力,保障稻米品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汉阴县中心粮库水稻恒温库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汉阴县中心粮库水稻恒温库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资料,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商时,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
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寿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西(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0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8时0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汉阴县中心粮库水稻恒温库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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