宸玺台项目概念性方案及扩初设计征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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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玺台项目概念性方案及扩初设计征
宸玺台项目概念性方案及扩初设计征集公告
项目编号:环闽招[2025]第0411号
对宸玺台项目概念性方案及扩初设计进行国内公开征集,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征集活动。
1. 项目概述
1.1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石边路东侧,石边支路南侧 ;
1.2项目概况:宸玺台项目位于石边路东侧,石边支路南侧,建筑用地面积869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0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3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700平方米 ),容积率1.0以上,2.8以下,具体以市政府批复的方案为准。
项目总投资约4.74亿元,其中建安造价约1.25亿元。
1.3招标类型:概念性设计方案招标;
- 招标内容:结合项目功能策划,对规划研究范围进行整体研究与策划,在此基础上,对项目选址地块进行详细设计,并对主要功能建筑进行概念性方案设计;具体以设计任务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设计服务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3.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是以联合体参与,则为联合体其中一方)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是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应具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方案设计征集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日期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不含发布征集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业主或者第三方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且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住宅的设计业绩。
3.4.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是指联合体其中一方)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不低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执业证书。
3.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参与。若以联合体参与的合作方需符合以下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投标人组成其他联合体报名投标。联合体合作方需签署具法律效用的《联合体协议》,并明确本阶段中各方的分工划分方式和设计费用的分摊比例、分配方式等。
3.6.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时间、地点:
4.1凡愿意参加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4月28日,北京时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征集文件,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4层。
4.2征集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5.1投标文件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制作,递交投标文件应现场递交。现场递交时,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以联合体形式的,需持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2投标文件应在2025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送至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东浦路11号建总品牌中心20楼。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万元。投标人(若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则是指联合体其中一方)从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汇到征集公告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中。
6.本项目采用的评审方法:记名投票法。
7、设计费用及设计补偿事宜
7.1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2036㎡(最终面积按工规面积计取),每平米设计服务费单价上限为 21.22元/㎡,合计设计服务费约为68万元(含税)。
7.2本次征集活动对方案评审的三家投标人支付设计费用上限、设计补偿费(含税):
第一名:中选单位将获得项目方案设计合同资格,待完成项目方案整合和优化深化后,最终可获得方案设计编制费用合计含税上限价为人民币(68)万元;
第二名:获得设计补偿费用人民币( 3 )万元;
第三名:获得设计补偿费用人民币( 1 )万元;
10、其他
10.1无论本次征集活动的过程或结果如何,参加活动的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参加本次征集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10.2无论最终是否被招标人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人,其所提供的投标申请资料均不退还。
11、发布平台
本项目征集活动期间,有关征集文件及其澄清、质疑的答复等有关信息,招标人将在“”、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及时认真查阅,否则,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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