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25年行车维修项目(二次)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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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 2025 年行车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 南 省 烟 草 烟 叶 公 司 2025 年 行 车 维 修 项 目 ( 二 次 )( 项 目 编 号 :A53A00325001149C1)已获批准,招标人为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25 年行车维修项目(二次)。
2.2 招标范围:对招标人行车设备进行部分拆除和综合维修,具体为:
(1)锅炉煤棚行车QZ5t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设备及设施拆除;(2)水泥煤斗拆除并清运;(3)打叶车间行车LH5t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维修;(4)锅炉室CD2t 电动葫芦维修;(5)处理上述设备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需求》。
2.3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 年5 月31 日。
2.4 维修工期:
① 维修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 年8 月15 日。② 维护责任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 年11 月30 日。③ 维修质保期:项目总验合格后至2026 年5 月31 日止。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并按招标人设备工艺要求执行,维修后的
设备必须满足招标人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验收。2.6 服务地点: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邑村182 号)或指定
地点。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1 个标段。2.8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0000.00 元(含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标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3.2 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许可项目须包含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桥式、门式起重机B 级及以上) 或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许可》(许可项目须包含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桥式、门式起重机(A、B)。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 2022 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市场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在招标人或招标人上级单位提供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后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为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9日17时30分2、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附件下载
云南省烟草烟叶公司2025年行车维修项目(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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