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能源-2025-2028年长寿交通信号灯备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比选公告
重庆
重庆能源-2025-2028年长寿交通信号灯备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 采 购项目简 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 重庆能源-2025-2028年长寿交通信号灯备电服务采购项目(NY-涪陵)
1.2 采购项目编号: dxzb-06-2025-B0900
1.3 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1.4 采购代理机构: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
( 1 )本次采购预估不含税金额为 572880 元,预估含税金额 641886 元。(其中设备不含税为 424080 元,税率 13% ;巡检维护服务费不含税 78120 元,税率 6% ;发电服务费不含税 70680 元,税率 13% 。实际税率以中选人填报为准)。
( 2 )采购内容及范围:
①应急发电:一共 31 个点位,一个点位 2 次,每次 4 小时,即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 62 次应急发电服务,每次 4 小时、功率 8KW ,总时长 248 小时应急发电服务。每点每次 4 小时服务费为 380 元(包含: 180 元基础费(计时费以外的各种费用),每小时 50 元发电费), 1 个点位全年 2 次发电的服务费为 760 元, 3 年 31 个点位总价不含税 70680 元,税率 13% ,含税 79868.4 元。
②备电设备巡检维护,乙方每年为甲方 31 个点位提供相关巡查巡检、及故障排查处理服务:
保障对象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单位:元 / 月 ) | 不含税总价 ( 单位:元 /3 年 ) | 税率 | 含税总价 ( 单位:元 /3 年 ) | 备注 |
---|---|---|---|---|---|---|
备电电源设备 | 31 | 70 | 78120 | 6% | 82807.2 | 巡检维护费 |
③备电设备: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备电设备,并负责设备的运输、调试,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达到交通信号灯备电使用标准。
采购内容 | 型号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元 ) | 含税单价 ( 元 ) | 税率 | 不含税总价 ( 元 ) | 含税总价 ( 元 ) |
---|---|---|---|---|---|---|---|
备电电源设备 | 6KVA | 31 | 13680 | 15458.4 | 13% | 424080 | 479210.4 |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合同及技术规范书。
1.7 标段 / 标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标段 / 标包一: / ;标段 / 标包二: / ;
“ ■”代表适用/选择该项,“□”代表不适用/不选择该项。(下同)
1.8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
■一家,中选份额: 100%
□ 家,中选份额:第一名: / ;第二名: / ;
1.9 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综合折扣 100.00% 。参选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详见本章“ 1.6 采购项目概况”。
2.2 交付期: 乙方收到订单之日起 30 日内完成备电服务环境搭建工作。
2.3 服务地点: 重庆市涪陵分公司长寿区域 。
2.4 保修期: 自具体项目业主签署终验合格证书那日起,乙方提供 36 个月的免费技术支持和服务,此期间即为保修期 。
2.5 服务能力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主要技术标准 / 参数应达到国家、行业现行相关质量规范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2.6 合同有效期: 自本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 3 年。
3. 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依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3.2 业绩要求:提供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本项目首次比选公告发出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若合同无签订时间落款的,以合同中明确的合同起始执行日期为准)期间签订的同类项目业绩 (备电设备销售 )至少 1 例。
注:
( 1 )提供清晰、有效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下列 a 和 b :
a. 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页、合同金额页(如有)、有合同主体双方加盖合同章或公章的合同签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如有);
b. 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关联性,如:发票中的合同甲方、合同名称或简称 / 合同编号 / 材料或设备或服务名称等任意信息与合同具有关联性即可)。若发票只与该合同项下订单具有关联性,可同时提供“合同 + 该合同下任意订单 + 该订单对应的发票”佐证。 发票开具的日期须在合同签订后,本项目首次发布比选公告之日前。
( 2 )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有合同总金额(含预估金额),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单,以合同总金额作为评审依据;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无合同总金额,同时须提供其它证明材料或结算单或订单扫描件并加盖甲方 / 具体项目业主方单位公章或部门章(须体现与对应合同的关联性),按照其它证明材料、结算单、订单优先顺序进行认定,仅认可其中一类材料的累积金额作为评审依据。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纳入合同业绩统计。
3.3 服务支撑人员:
为本项目至少配置 1 名 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 的 服务支撑人员。
注:
①人员基本证明材料: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身份证(含正反面)扫描件;提供上述人员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 1 个月由参选人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或相关税务机构出具或官方网站查询截屏,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社保若非参选人缴纳的,须补充提供能体现缴纳单位与参选人及服务人员三者间的关系证明材料(如派遣协议或劳动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明资料不全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的不予认可。
②提供上述人员清晰有效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③ 人员基本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该人员不予认可。
3.4 制造商 / 代理商:
本项目“ 电源设备( 6KVA ) ”接受代理商参加,但必须按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制造商参加的,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制造商资格声明;代理商参加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 1 )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参选型号的代理授权委托书;
( 2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 3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多个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 4 )须提供对应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供货产品的维修授权。
3.5 其他承诺 :承诺本项目涉电作业实施的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上岗。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如因参选人自身原因导致安全事故或其他损失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
③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及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3.6 参选主体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7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4 月 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 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列入全国 / 重庆“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 10 )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 / 重庆市级】同类服务和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总部 / 重庆市】【所有充分竞争采购领域】服务和产品“供应商黑名单”的。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信誉声明函。 。
3.8 控股管理关系:
( 1 )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 2 )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 3 )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 / 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注:提供加盖参选人单位公章的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3.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说明:采购人 / 评审委员会有权对参选人提供的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等真实性进行核实,若参选人存在任何形式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围标串标行为,一经查实,则将取消其应答资格,已中选的取消其中选资格,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追究参选人相应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并列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黑名单管理范围。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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