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气测量组件、蒸发混合模块采购公告
天津
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氢气测量组件、蒸发混合模块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氢气测量组件、蒸发混合模块 已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 核工业理化工程研究院 ,集采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氢气测量组件 2 件,蒸发混合模块 2 套 详见技术要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月内。
2.3 交货地点:天津市津塘路 168 号。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技术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具体资质、业绩或人员要求 :___ 无 ____ 。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其他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 其他要求:
?0?1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0?1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0?1 未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 ,如适用);
?0?1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0?1 其他: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形。
供应商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 / 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 / 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如适用)
3.6 详见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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