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陕西
-汉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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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XZHZ[2025]0402)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
一、招标条件
本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现有就餐师生人数约4500人,餐厅共三处,经营面积约6800平方米,现将学校餐厅整体发包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服务的相关证照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 2023 年度或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完整有效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提供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范围活动中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学生罢餐及其他较大安全
责任事故记录的承诺书;
5.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王体和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名单的投标人;;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9 18:00附件下载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餐厅对外承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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