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指导站评估和评价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2025zfcg00216
项目名称:评估和评价服务
预算金额:3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300.0(万元)
采购需求:包一 采购内容:采购共251个村评估和评价服务,其中武都区231个村(涉及角弓镇、石门镇、坪垭藏族乡、两水镇、蒲池乡、池坝乡、马营镇、吉石坝街道办、城关镇、钟楼街道、东江镇、姚寨镇、汉王镇等13个乡镇);文县10个村;宕昌县10个村。包二 采购内容:采购共248个村评估和评价服务,其中武都区228个村(涉及三河镇、玉皇乡、郭河镇、外纳镇、磨坝藏族乡、五马镇、裕河镇、洛塘镇、琵琶镇、枫相乡、三仓乡、五库乡、月照乡、江南街道办等14个乡镇);康县10个村;徽县10个村。包三 采购内容:采购共248个村评估和评价服务,其中武都区228个村(涉及安化镇、马街镇、柏林镇、汉林镇、甘泉镇、鱼龙镇、黄坪镇、佛崖镇、隆兴镇、龙坝乡、桔柑镇、龙凤乡等10个乡镇);西和县10个村;礼县10个村。包四 采购内容:采购共253个村评估和评价服务,成县245个村;两当县8个村。 (具体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8个月内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以出报告日期为准)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日当天,由资格审查小组根据以上要求再次对各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审核,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响应。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书面声明) (9)中小企业证明材料: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比例为100%。须提供中小企业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预留比例为100%,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牵头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联合体成员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资产评估备案证明; 3.项目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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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