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猎头服务集中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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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比公告
本 询比项目 为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猎头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I1100000755806179001 ) , 采购人 为 中电信人工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为 。项目资金由 采购人 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 询比条件 ,现进行 公开询比 ,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 供应商 (以下简称 供应商 )参加 询比 响应 。
1. 询比 范围
1.1 询比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 询比项目 。
本次集中 询比 合同有效期为: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或者框架金额达到上限 。
本次 询比 的 预估规模、采购内容、数量及主要技术规范 详见本章 1.2条。
1.2 本项目 不 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2.1本项目 不 划分标包, 采购 范围分别为 :
序号 | 采购内容 | 技术服务规范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
1 | 2025年猎头服务 | 关键条款: 1.5.2技术服务要求★(一)项目要求 、 ★(二)名词定义、★(三)服务要求、★(四) 供应商 承诺、 4 ★服务质量考核 等内容,其他 须符合技术服务规范要求,详见附件 2.《技术服务规范书》。 | 北京 ( 具体 按采购人要求 ) |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 年或者框架金额达到上限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 中国电信 阳光采购网 (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不进行份额管控。综合评分≥75分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响应明细报价(附件4),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响应将被否决。
2. ★ 供应商 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 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询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
2.1.3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扫描件。
2.1.4业绩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签署日期自 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的同类项目(猎头服务类)案例经验,且数量不少于3个,累计金额不少于100万,须提供案例合同证明材料。
注:(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下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如签署的框架协议下无规范文本的订单,须提供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例如双方认可的业务对账单、邮件确认内容等。
(2) 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框架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的,以订单时间或上述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业绩金额按合同或框架合同下订单或上述其他有效的证明材料的累计金额计算。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1.5 人员要求:
供应商 须为本项目配备至少 3人的服务团队,其中项目经理1名、团队成员2名。
注:须提供团队人员有效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扫描件、个人履历表,以及 供应商 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距离 响应 截止时间最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2.1. 6 本次 询比 不接受联合体 响应 。
2.2 供应商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 采购人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 响应 资格的;
(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 4月 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 成交 /中 标 、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4月 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 询比 活动相关的(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 4月 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为本 询比项目 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为本 询比项目 的代建人;
( 12)为本 询比项目 的 采购代理机构 ;
( 13)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与本 询比项目 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 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 供应商 及其 响应 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 询比 处理措施的。
( 17)法律法规、 询比文件 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 询比文件 第三章 “ 评审 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 供应商 ,其 响应 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 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 获取时间: 2025 年 4月23日15 时 00分至 4月26 日 23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 响应 的潜在 供应商 ,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 询比文件 :
4.2.1登录“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 ) ” 后,通过 “ 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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