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幸福河湖—外杜湖上下湾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浙江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慈溪市幸福河湖-外杜湖上下湾综合整治工程招标 已由 慈溪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慈发改审批〔2025〕50 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法人为 慈溪市水库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 慈溪市观海卫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慈溪市幸福河湖-外杜湖上下湾综合整治工程招标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观海卫镇外杜湖水库双湖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水利工程:新建 902 米沿湖堤岸,101 米栈桥及 5 座观测平台;(二)景观工程:新建巡查道路 1091 米,其中新建店上方902 米,新建栈桥上方 101 米,湖中路北侧原有公园内部道路告改造 88 米,设置防护栏杆 1200 米,铺装改造 5880 平方米,公共景观区块改造 3275 平方米等, 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 3161.21 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堤防维修加固、岸线整治、砌坎整治、道路改造、生态修复及绿化护坡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本标段招标控制价:28725241 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00 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