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电信2025-2026年商圈门店助销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湖南
-郴州市
郴州电信2025-2026年商圈门店助销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 项目为 郴州电信2025-2026年商圈门店助销外包服务项目 ( 招标编号: HNCGXM202504220017采购代理编号: HNZT-2025-10740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 标 内容
1.1采购概况:郴州电信2025-2026年商圈门店助销外包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业务办理、销售支撑、客户服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3项目预算:196万元(含税),本项目合同执行总金额不高于预估总金额,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1.4实施地域:湖南省郴州市。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6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1.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整体折扣100%,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8招标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如合同履行期限截止时间未到,但合同金额已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届满;如合同履行期限结束,合同金额尚未执行完毕,双方可协商是否签订补充协议继续执行合同。
1.9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2.2投标人须具备类似项目业绩(自2022年01月0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公告发布当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类似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产品或服务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盖章页等)。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12)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3年前的同月同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14)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5)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5年前的同月同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8)近两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起,上溯至2年前的同月同日)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 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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