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英达里亚河77+173至90+180河道末段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标段
新疆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英达里亚河 77+173至90+180河道末段清淤疏浚工程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库车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库发改基字〔 2025〕11 4 号文批 准。资金来源为 市财政 资金,招标人为库车市水资源总站,招标代理机 构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库车市 哈尼喀塔木乡 。
2.2 项目建设内容: 对英达里亚河 82+413-90+180渠段(本次实测号0+000-7+767,总长7.767km)及1#分洪口(接英达里亚河4+235,0.646km),总长8.413km进行清淤疏浚工程(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
2.3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 二 个标段 。其中 施工标段: 对英达里亚河 82+413-90+180渠段(本次实测号0+000-7+767,总长7.767公里)及1#分洪口(接英达里亚河4+235,0.646公里),总长8.413公里进行清淤疏浚工程 ; 施工监理标段: 对项目区建设 内容的全过程监理。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 标段: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暂 定贰级)以上资质,还应具有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有类似本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 施工 监理标段: 应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部颁发的水利 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且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建设 监理单位。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 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