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5年度税务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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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5年度税务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1009-2540HOLLY33T)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5年度税务顾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0万元, 招标人为江苏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总费用控制在40万元以内(分包一限价17万,分包二限价23万),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5年度税务顾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5年度税务顾问项目: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具备执行税务师事务所法定业务的资格,具有有效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得省级及以上注册税务师协会(三年内最新一期)税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AAA级或TSC3及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上述网站有效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供应商如实提供承诺书原件: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近三年内在全国各地都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提供虚假材料而被政府部门处理或处罚,也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
(六)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专职人员,其中持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证书的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员不少于5人;(提供人员资历清单并加盖公章)
(七)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超过5年(含),(年限以证书上发证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中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不低于2人。(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八)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接过国、省和市国有企业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4项,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30 17:00附件下载
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2025年度税务顾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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