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LRH2025-GP-025S
项目名称: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899,7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10,899,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240,301.38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899,700.00 | 9,240,301.38 |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进场之日起240日历日内竣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北广济街111号修缮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3)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2024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结果以纸质方式留存。);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