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网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UPS采购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网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 UPS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内网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UPS采购 已由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为 中核第七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集采机构为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UPS及配套设备共2套,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含卸货)、协助安装调试等相关服务,具体详见下表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UPS | 600kVA | 套 | 2 |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45日内到货
2.3 交货地点: 山西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马练营路311号 中核七院
2.4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中的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国家或行业规范的验收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 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服务能力。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4 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如为代理商的,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5其他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身份参加应答的供应商可不提供;
(2)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4)供应商响应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响应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供应商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注:应答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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