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浙江
单一来源公示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 2025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2025年度垃圾分类宣传(氛围营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08000
单位: 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出租车顶灯LED电子屏分类宣传开展宣传工作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108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为进一步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拟在市区范围内的出租车顶灯LED电子屏分类宣传开展宣传工作。根据温州市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与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所签订的 “温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监管终端投建及配套服务项目” 合同自 2020 年10月14日起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止,由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温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监管终端的投建及配套服务,并且该公司独家享有温州市区巡游出租车的广告运营权。鉴于此,本项目不具备市场竞争性,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处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浙江尊荣千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南郊街道牛山北路13号东首二、三层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4月23日至2025年04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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