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食堂师生餐饮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1-00028
项目名称: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食堂师生餐饮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350000
最高限价(元):13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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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沈阳市第一七五中学,现有教师131人,安保5人,学生1583人 ,通过招标形式,选择一家资质齐全、管理规范、厨艺精湛的餐饮管理服务企业,为广大师生提供早、中、晚餐,及日常管理服务。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食品安全相关法规,确保全体师生安全用餐。
二、日常服务要求
1.中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布局,如对建筑物进行施工或改造必须经过招标人同意后方可施工。服务范围为教师2餐(早餐和午餐)学生2餐(午餐和晚餐)。
2.中标人服务的食堂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提供餐饮管理,以服务为宗旨,通过增加菜式品种,提高饭菜质量,提供合理的营养配餐,吸引师生自愿就餐,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学生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必须满足师生用餐需求。
3.招标人对中标人食品卫生安全、操作流程及消防安全等日常工作进行监管。中标人不得转包、出租、出借给第三方,不得经营规定范围以外的业务,不得擅自停业。
4.中标人负责保洁、餐具洗消等卫生服务工作。
5.中标人须具有断水、断电等意外情况下的备餐能力,从生产加工到运送至现场吃上饭,不超过2小时。
6.中标人应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125克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7.师生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活动、考试、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招标人会提前通知中标人,以供中标人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8.食堂所有员工上岗前必须通过当地卫生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体检,领取饮食行业健康证,无健康合格证不准在食堂工作(办理证件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9.中标人负责管理食堂的所有操作流程,严把食品安全安全关键点,采购、加工、制作、烹饪、洗消等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果因加工烹饪过程中,没烧透等原因而造成的食品安全事件,由此引起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10中标人负责将可口、安全、营养的配餐提供给师生。中标人需派专人负责和招标人沟通联系,例如:节约粮食教育,节约水、电意识等与班主任沟通的相关事宜、催要餐费、和招标人共同处理社会舆论,协助招标人展开满意率调研,全年不少于2次,平均成绩80%以上视为合格,如调查满意度结果低于80%,中标单位需按校方要求限期整改,如经两次(每次期限为一个月)整改仍不合格,校方有权终止合同。
三、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置足额工作人员,所有员工由中标单位自行招聘,员工工资、保险和福利均由中标单位承担。随就餐学生数的变化,增减后厨工作人员。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条件和要求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备注 |
---|---|---|---|
1 | 经理兼食品安全总监 | 2 |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拟派人员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
2 | 厨师兼营养师 | 2 | |
3 | 厨师 | 1 | |
4 | 助理厨师兼服务员 | 1 | |
5 | 面点师兼服务员 | 2 | |
6 | 食品安全员兼库管 | 2 | |
7 | 服务员 | 11 | |
合计 | 21 |
要求:(1)岗位用工(不低于21人):
①经理兼食品安全总监2人,至少有5年学校食堂管理经验。
②厨师兼营养师2人,身体健康,有三年以上学校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③ 厨师1人,有三年以上学校食堂厨师工作经验。
④助理厨师兼服务员1人,有三年以上学校食堂助理厨师工作经验。
⑤面点师兼服务员2人,熟练掌握馒头、花卷、馄饨、饺子、包子、馅饼等技能,保证面食口感和品质。
⑥食品安全员兼库房管理员2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和库房管理经验,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
⑦服务员11人,性格好,身体健康,讲究卫生,爱岗敬业,热情周到能很好的为师生服务。
(2)厨房各级任职人员有为师生服务的思想,身体健康,责任心强。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食堂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有敬业爱岗精神。
③政治品德无问题。
④所有员工形象要好,有专业岗位经验,业务熟练,服务态度好。
⑤所有员工要经培训合格后上岗。
3.环境卫生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的食堂卫生标准,保证食品加工区域、师生就餐环境的卫生、整洁。
4.有专人设计菜单,至少提前一周交学校审批,菜单的设计要满足学校师生的特点及要求,保证每周餐品不重样,品种多样化。两荤两素,荤素搭配要合理,健康,营养均衡。
5.厨房要保持设备整洁划一,工作台、餐具、炊具、地面、墙面按时消毒,干净无异物、无异味,冰箱保持干净卫生,分档分类存放食物。
6.中标方须配合采购方上级部门,如体卫艺、安全、保健等部门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中标方须做好采购方领导陪餐、明厨亮灶、各种记录档案的填写等相关工作。
8.中标方配合学校负责食材检验等相关工作。
9.中标单位要积极执行政府和学校的相关工作要求。
10.中标单位需对每天学校食堂食材的供货和消耗情况、学校师生吃饭人数进行记录供校方审核。
11.食堂用工及相关服务项目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可续签,最多续签二次,一次续签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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