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2026年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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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5-2026年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2025-2026 年智能锂电池采购项目(招标编号:BJCG-HNTT25041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为准。
本次招标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预估数量、预算金额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预估数量 | 预算金额 | 交货地点 |
1 | 智能锂电池 | 48V/100Ah | 7821组 | 3535万元 (含税) | 河南省内招标 人指定地点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1.2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中标份额及分配原则如下:
综合排名 | 份额划分 | 份额分配 | 预估金额 (含税,万元) |
第一名 | 份额1 | 50% | 1767.5 |
第二名 | 份额2 | 30% | 1060.5 |
第三名 | 份额3 | 20% | 707 |
合计 | 100% | 3535 |
1.3供货周期:自招标人发出订单之日起15日内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4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1.5合同期限: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或合同金额使用完毕,以先到为准。
1.6 质保期要求: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36个月。如产品发生维修或更换,质保期自维修或更换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在质保期内中标人需提供无偿的质保服务。
1.7合同签订方式:统谈统签,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与中标人签订框架合同。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不含税单价4000元/组。投
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产品检测报告:投标人本次投标的产品(智能锂电池)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须具备CMA认证)出具的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出具时间须在 2022年1月1日之后。
证明文件要求:
须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同时须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查验(若检测报告无法查询其真实性,则报告无效),查验方式如下:
1)可网上查验的,提供检测报告真实性的详细查询方式并附上网址及查询截图;
2)若不能在网上查询其检测报告真实性,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 承诺函(内容须包含对该检测报告真实性的承诺,格式自拟); ② 出具投标人授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查询该检测报告授权函(授权函需包含但不限于投标人名称、检测报告名称和编号,检测机构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公司联系邮箱(联系人经查实如有弄虚作假所有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授权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否则不予以认可)。
2.1.4投标样品: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对应型号的样品一套(为避免发生安全问题,提供的样品不得带电)。安全责任承诺: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样品在运输、递交及存储(存储期间因产品质量问题)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2.1.5产品检测承诺: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样品及供货产品进行第三方检测,如检测结果未达到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中相应指标的测试结果,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样品检测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须提供承诺函)
2.1.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不少于 2100 万元的智能锂电池类产品销售业绩(可以支持不同类型的电池混搭使用的智能锂电池)。
证明文件要求: ① 业绩证明文件须同时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在内的合同关键页和该合同下全部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合同时间认定以合同(含框架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累计发票含税金额为准(发票的开具日期须在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之后,同时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前一日之前)。
②所有业绩均须同时提供国家或地方政府官网或合同甲方网站中标/中选/成交候选人公示或结果公示网页截图(须注明网站名称、网址链接。如:http: //www. cebpubservice. com/)。
注:经现场复核查询,如提供发票存在弄虚作假[如发票无法查验(查询网址: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ml)、复用、人为修改等],将否决投标。如业绩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或不清晰导致无法认定的,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2.1.8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和承诺书)。
2.1.9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1.10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时须提供承诺函)。
2.1.1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
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1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
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
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河南省分公司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或列入(全国/河南省)“严重负面行为/特别严重负面行为(黑名单)”的(执行范围以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范围为准)。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招标文件,具体如下: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平台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2.2完成注册后,投标人选择“供应商”身份登录平台进行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登记申领。首先点击左侧菜单“采购文件领取”模块,在右侧列表选择对应项目及标段,然后点击右侧“查看/操作”按钮,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及开票信息,最后点击最下方“支付并下载文件”按钮购买及下载招标文件。支付方式详见4.3条款。
4.2.3获取
1、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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