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25-2028年新沂干线光缆巡检和看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
江苏
-徐州市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2025-2028年新沂干线光缆巡检和看护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5-12602)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服务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1 招标内容:
为新沂一、二级干线光缆提供巡检和看护服务工作。主要内容包括:一、二级干线光缆巡检,线路设施维护,外力现场防障检查及施工配合工作等及光缆外力点看护服务工作。
1.1.2 产品品类: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规模 |
---|---|---|---|---|
1 | 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225 万元(含税)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1.3 服务地点: 江苏省徐州市 。
1.1.4 招标项目规模: 本次招标预估采购金额约为225万元(含税),不划分标段。最终以实际发生的服务量及考核情况结算的数额为准 。
1.1.5 服务周期: 本次招标后签订的框架合同采用框架+订单方式,其有效期限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3年或者框架合同份额执行完毕。具体以签订框架协议的规定为准。
1.1.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满足招标方要求。
1.1.7 标包划分:不划分。
1.2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单项限价,最高投标限价详见《附件3.投标报价一览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3 本项目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中标人数量为1个。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承担过与本项目类似服务业绩,且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 万元(含)人民币。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如下:1、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原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章页等)的扫描件,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单项合同为准;2、如为框架协议,同时须提供相对应的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时间、金额及内容均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单据为准(复印件内容文字和印章须清晰可见且无遮盖)。
2.3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一般纳税人: 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者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5 不同投标人之间的控股关系: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满足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6 信用良好: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的查询页面截图。
2.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满足要求并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印章)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 [ 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 ] 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 [ 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 [ 投标截止时间前 60 个月 ] 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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