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上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06101250221180990-06208519
项目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 2164000元 ( 国库资金:216400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无
采购需求:
包名称: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16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上海市静安区彭浦镇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具体技术要求详见附件)。预算金额:216.4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服务期限:一年;付款:按季度支付;
合同履约期限: 一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仅面向中、小、微型各类供应商采购。
3.3、国家规定的政府采购应当优先采购的产品和服务,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优先采购。
3.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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