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监狱智能安防集成管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
正在报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001181
项目编号: HCZB-2025-(采)-015
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监狱智能安防集成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 9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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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兴庆监狱智能安防集成管控系统建设项目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900000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政部财库(2022)19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2021〕10 号)要求,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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