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检院国家压力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扬州分中心实验室改造采购公告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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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000-NJJC-C2025-0029
项目名称: 江苏省特检院国家压力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扬州分中心实验室改造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75.8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3.47303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江苏省特检院国家压力管道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扬州分中心实验室改造,本次改造范围,厂房内新增设全封闭压力试验室和下沉式试件装卸区,高度 7米(其中地下2米,地上5米),建筑面积约158.95平方米,增设试验仪器设备室,压力试验操作控制室、材料理化实验室、留样室等,采用轻钢龙骨隔断墙,建筑面积约190.3平方米,增加检验、检测、试验全过程监控录像设施,试验元件样品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室外场地监控系统等,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180日历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4年10月-2025年3月)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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