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河滨天境幼儿园装修及附属工程采购公告
江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XYJD-C2025-0002
项目名称: 新沂市河滨天境幼儿园装修及附属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4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50000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河滨天境幼儿园装修及附属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 90 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查询渠道用微信搜索“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