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湖国际信息中心5号机楼三期机电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
-苏州市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太湖国际信息中心5 号机楼三期机电EPC 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湖国际信息中心5号机楼三期机电EPC总承包项目 、 ( 招标编号:JSZB-2025-11118) , 招标人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项目资金由 招标人自筹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湖国际信息中心 5 号机楼三期机电 EPC 总承包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相关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本项目建设范围包括 太湖国际信息中心 5 号机楼 5A 、 5C 、 5D 个机房单元及 8 个高低压配电室的机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 348 个机架,单机架功耗 8.8kW ,满足交付要求。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工程(包括进排风、降噪工程、供油系统)、空调工程(空调主机及其配电、空调群控系统、机房空调末端)、不间断电源系统工程、机房工艺工程、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工程、环境优化等。
1.2 招标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太湖国际信息中心 5 号机楼三期机电 EPC 总承包项目,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本项目需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施工、相关检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
本项目涉及的建设内容包括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组工程(包括进排风、降噪工程、供油系统)、空调工程(空调主机及其配电、空调群控系统、机房空调末端)、不间断电源系统工程、机房工艺工程、智能化综合管理系统工程、环境优化等。
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预算)、施工图设计(含总平面规划、电气、机房装修、弱电、机电配套、设备等设计,以及与之配套的通信数据机房工艺设计)等,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设备物资采购内容包括: 10kV 中压柜、空调配电柜、低压密集母线 、柴发机组、 DCIM 综合管理系统、不间断电源系统、水系统、空调工程、环境优化等中所涉及的设备材料的供货以及上述产品的安装、调试、维护等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施工内容包括:机房通信电源安装工程、环境优化(地坪施工、室内装修)等建设工程,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上述全部内容的费用需包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数量 |
---|---|---|---|
1 | 工程施工 | 工程施工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 )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建设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 31460000 元(不含税)。
1.4 ★ 建设地点: 苏州市太湖国际信息中心(金沙江路与吕梁山路交叉口) 。
1.5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
1.6 ★ 免费保修期:项目整体自终验合格之日起,本项目免费保修期不低于 2 年,其中低压密集母线、 10KV 中压柜不低于 3 年,空调群控不低于 4 年,且设备部分保修期内的服务须提供制造商技术支持。
1.7 ★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在接到招标人开工书面通知后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一期 40 个机架的建设并交付使用, 90 个日历日内完成本项目的建设并交付使用。
1.8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9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10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146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其中服务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1720000元(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25350000元(不含税),施工部分最高投标限价为4390000元(不含税),投标人服务部分、设备部分、施工部分任一报价(不含税)高于对应部分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若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说明相关原因并承诺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
2.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 ) 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 )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 )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4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且 同时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资 质之一:
( 1 )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 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3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 4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注: 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资质之一:
( 1 )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
( 2 )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甲级资质;
( 3 )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 4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2.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以下合法有效的设计资质之一:
( 1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 2 )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
2.7 如 投标人对环境优化和通信电源安装工程拟实施分包的,投标阶段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若实施分包,分包单位须具备以下合法有效资质,且分包单位应事先得到发包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分包,分包部分实施前须提供分包合同 :
环境优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通信电源安装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各分项工程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若分包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文件内容,已更换企业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资质:
环境优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通信电源安装工程: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以上各分项工程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自主完成不实施分包的,也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分项工程的资质要求 (投标阶段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8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自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 ( 不包含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所签订的合同 ) 类似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业绩 , 提供至少一份金额在 3000 万元及以上的建设工程 EPC 总承包项目(含设计、采购、施工等)业绩合同 。
2.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 1 )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A 证);
( 2 )项目经理 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机电工程)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 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至少 1 人。
2.10 本项目要求本次投标的核心产品【 DCIM 系统】必须提供制造商免费保修承诺书,且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2 年;【低压密集母线、 10KV 中压柜】必须提供制造商免费保修承诺书,且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3 年;【空调群控】必须提供制造商免费保修承诺书,且保修期自终验合格之日起不低于 4 年。
2.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在最近三年内(自 2022 年 5 月 01 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 6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5 月 01 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7 )在最近五年内(自 2020 年 5 月 01 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 8 )近两年(自 2023 年 5 月 01 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 9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 10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 (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 11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 13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 15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16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12 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12.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
2.12.2 投标产品应是成熟稳定的产品。
2.13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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