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第一0四中学校物业服务(二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
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一、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市第一0四中学校物业服务已由主管部门批准,采购人为长春市第一0四中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长春市第一0四中学校物业服务(二次)
2.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2025]-00006号-NG-1
3.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包含的全部内容
4.采购预算:520,000.00元
5.招标控制价:520,000.00元
6.服务地点:长春市南关区树勋街639号
7.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供应商(下同)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范围含标的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4.近三年(2022年至今)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