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发行服务机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四川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5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发行服务机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拟对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2025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发行服务机构采购(第二次)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 :SWUEECG202505818
二、 招标项目名称: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2025年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储架发行服务机构采购(第二次) 。
三 、资金来源: 已落实。
四 、 招标项目 概况: 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在证券交易所申报发行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储架总规模预计为30亿元,分期发行。本次拟选聘两至三家供应商为四川天府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提供发行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五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 联合体投标的,除部分要求有特殊说明外,联合体双方都须具备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一 ) 一般资格要求
1.按照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9.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二 ) 针 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须具有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 且证券期货业务范围有证券承销和 证券资产管理 。 ( 如为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证券期货业务范围须具有证券承销业务资格,联合体成员证券期货业务范围须具有 证券资产管理 业务资格) ;
2.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
3.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今)提供的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业务服务未因重大执业质量等问题受到监管部门处罚,具体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查询为准;
4. 供应商 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保证交易公平、公正、廉洁、诚信,抵制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7.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只接受联合体牵头人为1名承销商,联合体成员为1名计划管理人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且须具备相关业务资质 ;
( 2 )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通过联合体协议书约定承担与各方资质范围对应的工作和责任,不得超出各自资质范围承担工作;
( 3 ) 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标活动全面实施;
( 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 以自己的名义 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5 )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 投标 相关资料;
( 6 ) 联合体成员 (含牵头人)数量 不得超过 2家。
除联合体协议、投标函及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中涉及需由投标人盖章的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非牵头成员可自行提供其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由联合体其他成员自行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注: 如未按要求进行 的 ,导致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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