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安防监控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项目公告
湖北
-宜昌市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安防监控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 询比采购 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428488、SXMTZB2503F-420(F) )
采购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 省 宜昌 市 当阳市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安防监控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 JNC334-CG-250428488、SXMTZB2503F-420(F) ),已由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批准,项目资金来自 全面预算,采购人为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当前厂区监控范围有限,部分区域存在监控盲区,难以满足现代化安防需求。为有效预防和应对安全隐患,申请增加安防监控设施。并根据当阳市应急管理局下发《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反恐怖防范要求》1级生产类要求,需在公司现有设施设备基础上,配备反无人机防御系统 。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安防监控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 :
标段(包)内容:安防监控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服务周期 /服务完成期限: 合同 签订后 15天内 。
2.4服务地点: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湖北晋控气体有限公司安防监控及反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服务 ,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供应商须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2年4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 安防监控 系统 服务类业 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须同时具备: 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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