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结果公告
辽宁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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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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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需解锁 | 发布时间: | 2025-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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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000-00375
二 、 项目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352号(14门)
中标(成交)金额:20.05(元)
评审总得分:89.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服务类
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C99000000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省肿瘤医院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及采购人服务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1年,服务起始时间为采购人书面通知函件载明的供应商履行服务时间; 服务期限:共3年(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为每年度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供应商上一年度按要求履行合同中各项服务内容,无任何违约情况,双方无异议,且本项目内容及服务要求固定、采购预算执行良好、服务单价不变,采购人将根据本次采购结果与其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最多续签两次(以双方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 供应商须按照合同履行内容完成各项服务,验收程序应符合《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验收程序。 验收报告: 按照相关标准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 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琪、郭振威、王在华、郭圣翔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抚院区通勤班车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以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3年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0,5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