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车辆段津山线THDS系统智能跟踪装置(T1)整治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北京
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车辆段津山线 THDS系统智能跟踪装置(T1)整治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MZD2025-2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车辆段津山线THDS系统智能跟踪装置(T1)整治招标采购 , 招标人为 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车辆段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该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 津山线THDS系统智能跟踪装置(T1)整治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交货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 0 日内;交货地点:天津车辆段管辖探测站
天津车辆段津山线张贵庄上下行、塘沽上下行、茶淀上下行、田庄上下行、唐山上下行、唐山东上下行、沙子河上下行、迁安上下行、卢龙上下行、抚宁上下行、义卜寨上下行 22 处 THDS 系智能跟踪装置( T1 )整治 。
其它内容 详见 采购 公告附表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1包:津山线THDS系统智能跟踪装置(T1)整治;
3.1. 1 .1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供应商。
①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 2022年-2024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供应商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近 3年内在国内 铁路 THDS 设备智能跟踪装置大修行业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物资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在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8)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 9)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 10)投标物资因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或北京局集团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其他要求。
( 1 ) 投标产品在 THDS 设备上安装后, THDS 设备识别在线运行车辆的车号识别率必须达到 99.99% 以上 。
( 2) 投标人须具备提供本项目服务的能力,投标厂家能够在天窗点内,对本项目实施现场勘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投标。
4 .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