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ZY-ZB202503002
项目名称: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专门零售服务 | 图书供货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8月31日止。
采购包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 56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文化、体育用品和器材专门零售服务 | 图书供货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60,000.00 | -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后至2025年8月31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副本扫描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须按照本项目附件《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提供。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扫描件;若供应商为非中小微型企业的,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采购包预算总额的40%份额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采购包预算总额的2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双方盖章签字的扫描件,能体现分包内容和金额及分包份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由响应供应商出具(有分包单位的,需能体现意向分包单位情况);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规定的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采购包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包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若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扫描件;若供应商为非中小微型企业的,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不低于采购包预算总额的40%份额分包给中小微企业,其中分包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低于采购包预算总额的28%,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分包意向协议》及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扫描件。《分包意向协议》(格式自拟)需双方盖章签字的扫描件,能体现分包内容和金额及分包份额;《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由响应供应商出具(有分包单位的,需能体现意向分包单位情况);符合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符合规定的监狱企业,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注: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采购包2(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纸质图书供货服务(包2))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须具备文化主管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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