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教学类家具设备采购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福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2]jccgzx[GK]2025004
项目名称: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教学类家具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013,900.00元
采购包1(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教学类家具设备采购):
采购包预算金额: 8,013,9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6,738,168.00元
投标保证金: 80,139.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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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A05019900-其他家具 | 宁德北部新区实验学校教学类家具设备采购 | 1(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8,013,900.00 | 工业 |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预留比例:本项目为货物类项目,要求投标人所投产品中至少有占投标总价40.00%或以上的产品由中小企业制造,在此基础上,其中60.00%或以上的产品由小微企业制造。
(3)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投标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无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