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干线邮运车辆采购视频监控定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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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干线邮运车辆采购视频监控定位设备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干线邮运车辆采购视频监控定位设备项目(项目编号 XZHSJ-ZFCG-2025-22)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采购内容:该项目需采购全区干线邮运车辆采购视频监控定位设备,其中78 套分体厢式车视频监控定位设备,10 套牵引车头、半挂车厢视频监控定位设备以及上述设备的安装、调试、维保等内容。具体内容及要求等详磋商文件。
2.最高限价(含税): 该项目最高投标总价限价(含税)为 84.15 万元;最高投标单价限价(含税)为:分体厢式车视频监控定位设备0.95 万元/套;牵引车头、半挂车厢视频监控定位设备1.005 万元/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该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企业是“三证合一”的新营业执照,则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即可)。供应商需具备车载卫星定位终端生产或供货能力;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是设备制造商,或经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经销商,供应商提供的设备要求能完全接入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车载视频监控须支持与中国邮政车辆运行管控平台的连接和数据传输。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具有良好的资金垫付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在信用中国、裁判文书、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征信平台无可能体现履约能力等问题影响项目执行的诉讼、被执行及不良信息等记录;近三年承接过的项目无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及欠薪信访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5.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带“★”号的条款。
9.供应商未被中国邮政企业列入采购供应商黑名单管理限制范围。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23:59附件下载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全区干线邮运车辆采购视频监控定位设备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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