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新造船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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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新造船可行性研究编制服
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负责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
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现有散货轮 5 艘,39 万吨运力,其中老旧船舶 1 艘(广前轮,7.3万载重吨,船龄 30 年);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现有散货轮 4 艘,运力 31.9 万吨,其中老旧船舶 2 艘(YD81 轮,6.9 万载重吨,船龄 28 年;YD82 轮,7.5 万载重吨,船龄 30 年)。航运板块围绕战略要求,坚持保障航运板块电煤运输的基石稳固,从“松散型、投资型”转变成“专业化”,从“保障型、响应型”转变成“市场化”,为集团逐步形成国际能源集团的战略目标服务。我们结合板块与集团的发展战略,拟聘请专业公司进行新造船的可行性研究。
2. 招标条件
就新造船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3. 项目名称
3.1 项目名称: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新造船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项目
3.2 招标编号:0724-2520N2081870
4. 招标范围:
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广东省能源集团下属公司,一直为煤炭和散货贸易提供便捷的海上运输。为适应行业发展,同时更新部分船舶,现对新造散货船进行建造前的评估分析,完成可行性研究 工作。 主要工 内容如 1)4新造船舶可行性论证,包括:船舶建造的必要性、航运市场趋势分析、造船市舶建造的方案选择、船舶燃料动力模式选择(传统燃料与 LNG/绿 论证经济效益测算、风险分析及防控、项目保障措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并以其为准。
根据上述工作内容,在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提交《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新造船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报告》、《超康投资有限公司新造船可行性研究编制服务报告》并于 30 天内通过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和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内部及外部专家评审。
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 投标人资格:
5.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要求、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2 投标人应具有航运行业类似(船舶建造可行性研究或航运战略发展等)的案例业绩。5.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4 投标人财务状况正常、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解散的情形,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5.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5.6 投标人未被列入广东能源集团级、平台级和本项目单位级灰/黑名单的供应商,且不处于“灰/黑名单通知”中禁止参加投标的期间。
5.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23:59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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