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厂区清下水收集外排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江苏
-徐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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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厂区清下水收集外排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SHBGC-GZ-2025-019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厂区清下水收集外排工程,招标人为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能源(丰县)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公司为光采招标(深圳)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厂区清下水收集外排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盐电路 1 号
2.2 建设规模:光大丰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备 $2^{*}500\mathrm{t/d}$ 生活垃圾焚烧炉,1 台 25MW 汽轮机发电机组。
2.3 计划工期:
项目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年 06 月 01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 年 06 月30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2.4 招标范围:
循环水排污、一体化净水站排水、化水车间生产清下水、汽机车间生产清下水、石灰浆制备间及热水站排水汇入机力通风塔北侧新增生产清下水收集池等,具体内容报名后可详见招标文件。
2.5 边界条件:
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临时施工现场、临时办公场地等由乙方自行解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财务状况健康。
3.3 信誉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5)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1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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