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香路餐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上海
一、项目编号: 310000000250213172926-00227259
二、项目名称: 丁香路餐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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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丁香路餐饮 | 2125130.40元 | 需解锁 | 上海市浦东机场海天五路225号 | 91.2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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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丁香路餐饮 | 丁香路餐饮 | 管辖范围内进行餐饮方面的经营活动,计划供应职工早餐、午餐、晚餐及采购人安排的各类临时供餐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商务合同。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商务合同。 | 本项目一次采购三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服务期限自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止(第二年和第三年合同根据上一年考核结果决定合同是否续签。第二年和第三年签订的采购合同价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人的运营成本可以申请上调,但应符合相应的政策法规)。 |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商务合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赟彬,李勇平,方小雯,张万春,叶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参考《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收费办法/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以《招标文件》中确定的采购预算金额作为一年的收费计算基数,代理费按三年合计总额打九折,合计收取陆万柒仟伍佰元整,代理机构向中标方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67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参与此次投标的共有三家单位,分别是上海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南园
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均符合招标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检查。需解锁提供的业绩最多,并有企业好
评反馈,供餐和服务方案最完善,企业资质证书最多,人员配置最优且提供的职业资格证书最齐全,管理制度完善,报价
最低。上海保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锦江国际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与之相比,在上述各方面均存在一定的差距。综
合以上,需解锁综合得分最高,根据评审规则,推荐其为第一候选中标单位。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丁香路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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