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衢州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二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更正公告
浙江
变更公告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QCGZ202500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衢州市残疾人康复指导中心(二期)采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4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分包(采购文件第7页) |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工作分包。 | |
☑ B不同意分包。 | ☑A同意将非主体、非关键性的 消监控维保、电梯维保 工作分包。 | ||
□ B不同意分包。 | |||
2 | 转包(采购文件第10页) | 6.转包 |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 6.转包和分包 | ||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照招标文件约定内容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 |||
3 |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费,电梯、消控设备等的维保费由中标方承担。(采购文件第30页) |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费,电梯、消控设备等的维保费由中标方承担。 |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费,电梯、消控设备等的维保费由中标方承担。如中标人自身不具有消监控维保、电梯维保运营资质,在中标后,可委托其它社会专业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后报采购人审核备案;或会同采购人签署三方协议。 |
4 |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费,电梯、消控设备等的维保费由乙方承担。(采购文件第55页) |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费,电梯、消控设备等的维保费由乙方承担。 | 电梯等特种设备年检费,电梯、消控设备等的维保费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自身不具有消监控维保、电梯维保运营资质,可委托其它社会专业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后报甲方审核备案;或会同甲方签署三方协议。 |
更正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衢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地 址: 浙江省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5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叶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徐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衢州市花园东大道199号衢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与便民服务中心A座五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卢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 金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衢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 址: 衢州市柯城区三江东路28号
传 真: /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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