淝河监狱血透室设备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安徽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FS34000120251427 号 /ZF2025-06-0565
项目名称:淝河监狱血透室设备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90 万元
最高限价: 90 万元(其中双泵透析机(即血液透析过滤机)报价不得超过 20 万元;单泵透析机(即血液透析机)和 CRRT (即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合计报价不得超过 70 万元)
采购需求:淝河监狱血透室设备项目,拟采购 3 台单泵透析机(即血液透析机), 1 台双泵透析机(即血液透析过滤机)和 1 台 CRRT (即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其中单泵透析机(即血液透析机)和 CRRT (即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只能购置国产设备。双泵透析机(即血液透析过滤机)采购事项,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将进口设备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所采购设备由临床部门使用,主要用于尿毒症病犯透析治疗,降低罪犯外出就诊带来的监管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 30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等所有工作内容,并交付招标人验收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中国关境内生产企业的,应具有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2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属于三类时)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3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时)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时)。
3.4 拟投标产品纳入备案管理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所投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4. 信誉要求: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处理。
( 1 )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 2 )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 3 )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6 23:59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