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监督抽检服务采购公告
江苏
-宿迁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391-SJFX-C2025-0002
项目名称: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监督抽检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8.000000万元(采购包1:27.200000万元;采购包2:20.400000万元;采购包3:20.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 68 万元。(其中,分包一:27.20万元,分包二:20.40万元,分包三:20.4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任务量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全年食品安全抽检数量, 本项目共 1 0 00 批次 。 共分 3 个分包, 分包如 下:
分包 1 : 400 批次,拟对销售环节(流通环节)食品进行检验(包括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生鲜肉制品等多种食品检验、检测),最高限价 27.20 万元;
分包 2 : 300 批次,拟对餐饮食品进行检验(包括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生鲜肉制品等多种食品检验、检测),最高限价 20.40 万元;
分包 3 : 300 批次,拟对生产环节、食用农产品进行检验,最高限价 20.40 万元。
注:投标人可以同时投上述 3 个分包,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开标顺序:从分包一到分包三依次开标,即先开分包一,最后开分包三。
定标顺序:同开标顺序。
定标原则: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分包。投标人参与各分包评标。如某投标人已在分包一被推荐为中标人的,则分包二不再推荐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分包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分包评审结果改变,但不影响其他分包的评审结果。
(详细内容见本磋商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情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5-08 09:3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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