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招标公告
辽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113-00050
项目名称:法院食堂配送物料服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600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查看
项目概述:本项目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食材(含肉禽水产类、瓜果蔬菜类、干货杂粮类、其他副食类)配送资格投标人1家。采购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每月的实际发生数确定。依据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 零售价为基准执行计算。结算价格=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莱篮子信息发布平台) 零售价×中标折扣率×实际供货量。
付款方式:按月结方式进行结算。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15 日内足额支付采购资金。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根据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1年1签,最多续签1次。
配送地点: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合同到期后,采购单位根据服务的满意度选择是否续签,1年1签,最多续签1次。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截止时间:2025-04-27 15: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